11·12或成全民健身日
广州全民健身条例初稿完成,将于明年呈交人大审议iD[:nI(]:X2R~4@5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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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1月12日定为广州市全民健身日、全市各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的比例不得低于60%,这是记者昨日随广州市人大代表视察,从市体育局制定的《广州市全民健身条例》(初稿)中获悉的。据介绍,该条例已于2006年和2007年在市人大正式立项,连续两年被列为全市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的重点项目,目前已经通过广州市政府法制办的初审,将于明年正式呈交人大审议。 B?9{pTD`Z+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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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推行体育指导员制度Lv3s'k/K:Q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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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初稿规定全市各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的比例不得低于60%,还将每年11月12日定为广州市全民健身日,11月12日所在的周则为广州市全民健身周。规定同时要求,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需要收取费用的在全民健身日免费或优惠开放,在平时则应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条例初稿中还首次提出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社会体育指导员是负责宣传科学健身知识、传授体育健身技能、组织指导健身活动的专业人员,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批准获得相关技术等级证书。规定答应体育指导员提供有偿服务,但必须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对于经营性体育健身服务组织,规定则要求必须聘请体育指导员从事健身指导工作。据悉,此项工作已在全省铺开,目前广州已率先培养了1.5万名体育指导员,位居全国前列。}[F-@1{
学校开放球场或有补助cD.fUs3lp
根据条例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按国家规定的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和相关规划要求,建设配套全民健身设施。对于政府建设的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公共绿地规划和其他有关规划的要求配建全民健身设施,或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场地。规定同时鼓励学校体育设施在寒暑假、节假日和其他课余时间,对本校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有条件的学校应当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鼓励其他单位内部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学校和其他单位内部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可实施有偿服务。对于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各级政府应当根据开放的时间、范围等具体情况,予以适当补助。
国民体质监测免费进行&](S!PI5P%j{$_)y
根据条例规定,市、区、县级体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国家规定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建立市、区(县级市)、街道(镇)三级国民体质监测机构和网络,儿童青少年的体质监测工作由市、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并汇总到体育行政部门。值得一提的是,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是面向市民免费进行的,监测机构将定期公布本市国民体质监测结果。但监测机构根据个人或单位需要提供的检测服务,并根据检测结果为市民提供开展全民健身的运动处方,则可以收取适当费用,收费项目和标准应经价格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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