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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5 13:42
平平理
有关番禺区沙头街榄山村外嫁女股份分配的争议直到今天还没有明确定下来,关于;2005年12月1日正式生效的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虽然正式获得通过,为什么我们这些外嫁女无法享受村民应有的福利?人人都说有法可依,但我们这群弱细外嫁女请问有何法可依?法比官大还是官比法大呢??法!!!
jins524
发表于 2007-12-25 15:44
[f:17]
糖心宝贝
发表于 2007-12-25 16:23
[f:15] 应该对女性公平点,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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