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人民监督员就任
新快报讯 (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梁柳新 通讯员 钟亚雅 刘溥怡)昨日下午,11位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陈武检察长的手中接过了聘任证书。他们是从人大、政协、工商联、妇联等单位推荐、选任而来,大多数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广州市检察机关2004年10月1日起正式启动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三年里,全市92名人民监督员成功监督了119宗案件。其中,不服逮捕案件22宗,拟撤消案件3宗,拟不起诉的案件94宗。人民监督员与案件承办部门拟定意见不一致的共有4件,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后,被检察机关采纳的有1件。
有关负责人介绍,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以来,广州市检察机关在办案工作中,没有发生过安全事故、超期羁押和重大违法办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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