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怎能包住火,野蛮又岂能促进文明?纸怎能包住火,野蛮又岂能促进文明?
纸怎能包住火,野蛮又岂能促进文明?——记常州市天宁区法院“2007 .11.07”
趁“十七大”胜利闭幕之际重拳出击:强行摧毁座落在
天宁区青龙街道青锋村委贺家塘3号建筑房
2007年11月7日是个很平常的日子,对于许多中国老百姓来讲也许已经忘记了那天发生的事,但对于家住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青锋村委贺家塘3号的贺玉兴、齐荷英夫妇来讲永远都不会忘记。因为正是那一天,宁静的天空永失宁静,和谐的家园永远消失。2007年11月7日,这两位年过六旬的体弱多病的老人正在自家阳台下边晒太阳边聊着家常,尽情享受着晚年之乐,这时突然冲过来两名法警、一名民警及两名保安强行拽住这两位老人,全然不顾老人们撕天裂地的呼喊,硬是将这两位奋力挣扎的伤痕累累的老人拖进天宁法警车内。紧接着,天宁法院组织派出所、防暴队、保安、城管等两百余人进场,封锁现场,顷刻间将贺玉兴家一幢280余平方米的两层建筑房用挖掘机全部摧毁,附近听到呼救声随即赶来的村民因不满这些正义之师的所作所为在与天宁法院的法警理论时也被强行拖离现场,多人受伤。4z:ws_(o-O"Ll
事后,天宁法院本着一定的人文关怀,将贺玉兴、齐荷英夫妇安置在天宁区交通宾馆。可这是怎样的一种安置啊?四周防盗门窗紧锁,门外保安轮值,客房内街道和村干部轮班看护。不到十天,当这两位老人刚从自己的合法私有财产被摧毁的不幸事实中醒过来时,青龙街道就忙着与宾馆结帐,将这两位可怜的无家老人无情地逐出宾馆。一没碰到天灾,二没遇到强盗,自己辛辛苦苦一辈子打拼来的一切突然间却变成了一片废墟。无奈之下,齐荷英只身来到天宁法院讨要说法,为齐荷英感到不平的闻讯赶来的群众都聚集在了法院门口,天宁区领导勃然大怒,立刻报警,在辖区民警赶到时强硬提出要将妨碍影响天宁法院门口和谐庄严气氛的齐荷英绳之以法!!b"[?q~
无能、无助、无奈的老人或许将踏上漫漫的流离失所的苦难之旅,这是围观者的心语,只要是老百姓的都清楚,这无疑是一场以卵击石的游戏!
但是,深陷绝境的老人却始终认为这是一个没有依据、没有人性的非法强拆:2007年3月常州市国土资源局、青龙街道办事处委托拆迁办对青锋村委1500余亩农田及部分建设用地进行征收和集体土地安置拆迁,至2007年7月拆过大半。期间,国土资源局出具“苏国土资地函[2005]251号文”土地批复,后贺玉兴通过网上查询:该文号是青龙街道其他村委的土地批复,并且查阅历年来常州市的所有土地批复,均没有青锋村委批复。为此,贺玉兴询问国土资源局徐建伟局长及青龙街道周登蓉党委书记。在2007年7月24日,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又给贺玉兴一份更正说明:土地批复有误,实为“苏国土资函[2005]251号文批复”,同时申明该文号为内部文件网上不公开。贺玉兴正质疑该文号真假时,天宁法院却依据该文号在2007年8月28日作出(2007)天非诉行审字第30号行政裁决书:裁定国土资源的强制执行。当事人纳闷:天宁法院不维护群众利益也无可厚非,舍
小家顾大局也是老百姓该有的觉悟,但国土资源部今年统计全国有50%的土地违规使用并开展为期一百天的专项整治,难道天宁法院对国家利益也不主张吗?他们一个个都想为谁主张:难道房产开发商的!}"Q:by}$u$i
利益高于一切吗?!
带着疑问,悲痛之极的齐荷英为自己也为其他村民(截至今日青锋村委仍有14户和贺玉兴一样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拆迁协议村民,还有一百来户拆迁办未进驻)讨说法讨公道,痛问苍天:公理何在法律何在人性何在?因为这位老人曾在强拆前到国家信访局信访,在信访局肯定和热情的答复(信访局的答复是:政府不会强拆你房屋的,一定会和你协商妥善解决的)后一回到常州即被青龙街道关至宾馆“学习”27天,直至2007年中秋节晚上8时才放回与家人团聚。
一方是年迈的老人,一方是国家的强势机关;一方在庄严地维权,一方在肆意地践踏。随着《物权法》的颁布,十七大的胜利闭幕,广大群众莫不欢欣鼓舞,纷纷在憧憬祖国的繁荣昌盛的同时也在悄悄设计自己美好的明天。但随着“11.7”自己房屋的轰然倒下,无处容身的贺玉兴、齐荷英这对老年夫妻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在天宁法院的“法治”下,我的合法私有财产还能维护吗?
我们期待社会对这“典型的权弱于法”予以应有关注,社会会还弱者一个公道。因为我们相信这天仍是共产党的天!
知情者写于2008年2月22日 D,k5i W/X$j3[`j
贺玉兴宅电兼小灵通号码(因住宅被强拆故已没宅电): 0 5 1 9 — 8 5 3 2 4 0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