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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o型腿 发表于 2008-4-16 22:05

[原创]半裸的女尸,你羞辱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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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Z/Y[ N/E9{ [size=16px]4月5日,一半裸女子从广州某大厦三十楼坠下,当场身亡。据目击者称,行凶者系三名外国人…… ~6K H X#m^
今日,各网络、报纸均刊登了这样一则新闻“亚视女演员广州半裸坠亡 三韩籍嫌犯已回国”!
`} ea+cNvlT&t 作为一名中国人,作为死者的同胞,我想问一句“半裸的女尸,你羞辱了谁”?! U:aDQ7h!?N|
一个花季女孩香消玉殒。现在,再追究死者是卖淫女与、或者演员已经毫无意义。只要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之上,任何人,哪怕是卖淫女的生命,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她的生命是不受到侵犯的!
`p/e cF9Qt,? 众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具体到该案件,就是——三名南朝鲜机务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上有杀害中国公民的嫌疑,就应该接受中国警方的调查;三名南朝鲜机务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上杀害中国公民,就应该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制裁! $D:@2uZc+O!a%g)`/Z
可是现实却让人如此的无奈!三名南朝鲜人安然回国,广东警方三缄其口,死者的灵魂无法得到安息。我想问,是谁,让行凶者逍遥法外?!为何,让行凶者逍遥法外?!难道,仅仅因为嫌疑人是南朝鲜人,一起刑事案件就不了了之;难道,仅仅因为害怕“友邦惊诧”、害怕那沾满中国公民血泪的“韩资”撤走,一个花季少女就白白死去?!从小,我的父母,老师就告诉我,我们的国家是一个大国,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历史、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是咱们骄傲……可是今天,我们共和国神圣的法律,却被三个附庸小邦的痞子、和一群道貌岸然的执法者践踏了!而且,不知道还有多少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已经或正在被那些“友邦人士”在中国的土地上践踏着!飘零在风中女孩的半裸的尸体,你羞辱的是谁?——是那些尸餐素位,媚洋欺民的当权者;是创造了五千年辉煌历史的中华民族的列祖列宗;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nJ/pB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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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周恩来面对洋人的“治外法权”,发出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呐喊!我不敢自比伟人,但是今天我看到这则新闻,我撕碎了手中的报纸。逝者已矣,但是我们会一直关注事态的发展,更会把今天的耻辱当做我们前进的动力!我希望,我希望有一天,我和我的同胞们,可以真正骄傲的生活在这片值得我们为之付出汗水乃至生命的土地上;希望我们炎黄子孙可以真正的台起头来、扬眉吐气;希望我们每一个中国公民,哪怕仅仅是一个生活在最底层的“小姐”,在面对外国人的侵害时,都可以自信的正告他们“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size]

网网 发表于 2008-4-16 23:04

此事 真相还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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