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近日,广州市质监局公布了广东省首部《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对于市内路牌的翻译提出质疑,认为方位词含指示方向意义时应译成英文,且“×街”、“×路”将不能直接用拼音“×jie”和“×lu”表示,而要改成“Steet”和“Road(Rd)”。昨日,广东省民政厅对此表示,广东路牌是严格按照联合国标准和国家法规翻译的,规范采用汉语拼音拼写,不会采用英文译法。
英文译法不是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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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汉语拼音拼写中国地名,是经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通过、符合世界各国拼写本国地名的国际惯例。地方性标准也不能违背国家标准,地名采用英文译法是错误的。”昨日,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经济师陈瑞光告诉记者,采用汉语拼音拼写中国地名也是符合地名书(拼)写国际惯例的。各主权国家在书(拼)写本国地名问题上,都坚持使用本国官方语言文字,这就是地名书(拼)写的国际惯例,俗称“名从主人”。
“我们怕外国人看不懂我们的标牌,其实不会的,因为“jie”和“lu”这些字母都出现在特定的场合和载体上,有规律性的,外国人一看就知道它的意思。”陈瑞光说,“因为外国人来我国使用的地图不论是其本国出的还是我国出的,都用汉语拼音拼写我国地名(个别不规范的地图除外)。因而他们也希望标牌上的地名与手中的地图上的地名标注保持一致。”
市政设施不属路牌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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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省民政厅介绍,从2000年开始,广东省的路牌从地级市、县、乡都设立了地名标志牌,到现在已经完成了80%左右,争取明年上半年全部完成。地级市以上城市已经完成地名标志牌的任务,县级以上完成了86%,而乡级以上完成了1/3。
据悉,虽然路牌标识采用标准汉语拼音,但并不代表所有的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都采用标准汉语拼音的,例如,宾馆、停车场之类的公共服务业,就会采用英文的译法,因为这并不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而一些市政设施,比如“客村立交”、“广州大桥”等如何翻译也不在国家法规规定中,省民政厅将和有关部门互相商讨,得出一个成熟的规范。
记者了解到,经过沟通,广东省民政厅已和省质监局达成共识,以国家法律法规为标准,路牌一律沿用汉语拼音拼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