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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工作调动的问题,而是孕妇停薪留职3个月,期间不发一分钱工资,不交医保社保,是不是符合法律的问题,要一个行动不便的孕妇千里迢迢孤身一人去广州劳动局受理案件,符不符合党中央和总书记的与人为本的精神,一个孕妇一个人跑那么远,出了事情谁负责,在广州吃住开销谁报销,要到的工资还不够在广州的花费.这就是广州东方红这家黑心公司的奸诈之处,也是广州东方红黑心公司敢违法之处,现在的老板真黑,法律有一点点空隙他就能钻进去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