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某国人企业的前台一线员工,令天发生了一件事令我感嘱良多,同时也引起我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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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今天有一个用户来前台,强烈投诉:之前一个服务“觉得”收费不合理,后来多次反映问题,并表明拒不交费。现在我司对其暂时停止了服务,用户对此强烈不满。该名用户说:你们之前的客服小姐对我上次的投诉,还没有一个明确答复,现在又忽然停止我的服务,是什么意思,你知道这样做对我做成多大损失吗。我是一个画家,昨天“广州市政协”给我打电话,要求我为其新一论的XXXX作一幅画作,帮助其宣传。当我正要发送画作时,你们即突然停止我的服务。这样应该怎样赔偿我的损失?这个责任你们负担得起吗?
这时我前台经理马上安抚用户,并恢复其服务。但该名“素质非常高,认识很多广州市政协”的画家即说:你以为这样就可以不了了之?你公司必须赔偿我的损失。···。我已经报了“广州市电视台的G4”等一下记者就来了,你自己跟他们沟通吧。我前台经理“傻了”,这哪里来的“素质非常高,认识很多广州市政协”的画家,怎么动不动就向媒体爆光呢?马上向上级部门报告。部门主管不敢怠慢,马上“飞车”赶到。和“素质非常高,认识很多广州市政协”的画家、前台经理,三人在VIP室密谈了两小时。其间跟本没有任何记者上门采访。终于该名“素质非常高···”的画家好不容易只接受我司的一台固定电话机器,作为赔偿。这事就不再追究了,但必须两名领导“人头担保”以后不再以任何形式向其追究欠费。这件事情终于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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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经理向我说起,该名“素质非常高···”的画家曾经在不同的企业及部门投诉过,有中国银行,交警部门等等等等。还很得意地说了两个“事例”。一次他的朋友在马路上违章,被交警处罚。他朋友对该名交警说:你这样凶看样我要干什么,想打我吗?交警同志说:我为什么要打你呢,你又不是我儿子。该名“素质非常高···”的画家就针对这句说话向交警部门投诉,用同样的手法--向媒体爆光。要求交警大队的领导亲自上门“赔礼”道歉。就连中国银行的银长都要提着月饼上门“赔礼”道歉。相比之下我们公司的“出手”好像还满“寒酸”的。
什么时候开始,社会的公义不在法律上,而在记者、媒体手中了,为什么我们这么怕“G4”上门采访。到底是有理说不清,还是公众太相信媒体的一面之词,或是媒体根本还没来得及查正清楚就直接爆光?
作为媒体记者的你们,作为观众的我们,希望看完我写的故事后请反思。希望以后“素质非常高”的这一类人,能说你们处理不好我就“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