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专家西餐厅装修破坏原貌
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的范姓工作人员曾受文物处委托,来到沙面大街1号现场核实老板提供的方案图和原建筑测绘图的差别,但他发现这里已经基本装修好了。“如果从设计角度来讲是不错,如果从文物保护角度来讲,西餐厅的装修破坏了原貌,基本结构与原建筑不同”。
今年7月17日,记者在服务员的带领下参观了西餐厅。楼体三面都新加装了大玻璃窗,将原来的回廊封闭;光洁的大理石楼梯代替了原来的木质楼梯,一个高大的青砖砌就的比萨炉站立在一楼大厅中央,二三楼被装修成一间间包房,外墙上挂着空调,历史的痕迹已经荡然无存。
沙面的保安谢世荣的感觉是“有些陌生”,他在沙面大街1号的附楼住了六年,每天都能看见这座楼,“原来是青白色,和周围的建筑一样,但今年突然被刷上了粉色”。
“西餐厅把原来的历史味道都去掉了,这样的改造是掠夺式的”,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历史研究室郑力鹏主任介绍说,对文物建筑的使用不可能什么都不动,但要仔细分析其中什么是有历史价值和文化内涵的,这些是专业而细致的东西,需要文物部门进行审批和指导,“现在我们有办法把历史味道放在餐厅显眼的位置,而把加建的现代设备放在比较隐蔽的位置,在国外,这样的餐厅不在少数。但是,现在西餐厅的改造,不是文物部门说了算,而是厨师说了算,甚至是装修队说了算”。
在2001年国家文物局批准出台的《广州沙面建筑群保护规划方案》中,对属于文物建筑B类的沙面大街1号的保护要求是“外立面、结构等原状保留,间隔可做小量调整。”
“沙面的文物建筑实行的是分类管理,沙面大街1号本来是A类的,后来在规划局和文化局的争执中降为B类”。曾参与沙面文物建筑保护分类标准评定的一位专家透露。“当年我们勘察后,打算确定一百多座建筑为A类保护,但规划局认为太多会给城市发展带来影响,于是一再删减,但现在看来,很多降级的建筑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
沙面街的回复西餐厅经文化局批准
6月26日“大接访”中,沙面居民把问题反映给常务副市长苏泽群,7月21日中午,沙面街道的领导请上访的居民吃饭,饭桌上口头回复说,“西餐厅是经过市文化局批准的”、“西餐厅还没有正式营业,因为还没有搞好营业执照”。
答复并没有让居民信服,7月31日,沙面居民裴菊朋与朋友去伊特麗西餐厅吃了至尊比萨,“还有旅游的外国人和沙面的居民在那吃”。结账索要发票的时候,服务员称“发票还没有买回来”,给裴小姐开具一张用餐收据,告知8月份可 以用收据来换发票。记者看到,收据上写着用餐费169元,盖有广州市路意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公章。
文化局西餐厅没报批,擅自装修违法
“西餐厅擅自装修给沙面大街1号造成了挽回不了的损失”,8月15日,记者从市文化局文物处获悉:文物处已经认定西餐厅没有事先报批,擅自装修违反《文物法》。案件经办人、市文化局文物处工作人员刘春华说自己“又心疼,又气愤”。
4月初,文物处接到居民举报,说沙面大街1号正在装修,刘春华和同事赶去现场,“从现场看,问题很大”,文物处要求施工单位立刻停止对房屋损坏的行为,但是,4月15日,西餐厅开门迎客。
据她介绍,沙面大街1号被损坏问题主要包括,“在正面新开门洞,打掉柱顶装饰纹线,管道穿开楼板,直通三层楼,在外立面安装空调主机”,而“这些做法没有报批文物处”。
《文物法》第二章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2008年6月初,市文化局文物处收到关于沙面大街1号的报批,而且使用用途改变和装修方案在同一份文件中上报,“但其中没有提供测绘数据,也没有装修前的照片”。8月13日,市文化局文物处刘晓明处长介绍,“这份方案没有通过我们的审批,因为对他们装修的范围我们还存在疑问”。西餐厅擅自进行的装修不仅完全改变了这座殖民地外廊建筑的历史风貌,而且将建筑内部“比较金贵的少量历史遗存”破坏殆尽,并且给建筑本身留下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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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从下到上贯穿楼板,造成了现在西餐厅渗漏,滴水也容易损坏地板。不考虑墙面的恒载和动载能力,不清楚楼板的承受强度就安装空调主机,也是存在安全隐患的”。
“现在沙面大街1号的报批还没有最后回复,虽然西餐厅一直在催我们,但我的考虑是,西餐厅装修已经定型,破坏已经造成,而沙面破坏的事件接二连三发生,我们要就此研究处理办法,一个个处理解决不了问题,我们希望有效控制以后不发生类似的破坏”。刘春华称他们下一步将“抓住破坏文物的源头”。
处理之后,西餐厅将进行整改,“但是,历史的风貌无法完全修复了”,刘春华遗憾地表示。但同时,沙面大街1号的出租方——沙面街道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却一再推卸责任,称“与沙面街道没有直接关系”。
专家沙面街道有责任告知保护文物
“沙面的房子现在很火”,7月22日,据沙面街道人员介绍,沙面的部分文物建筑产权属于外国人,由市国土房管局代管,市国土房管局将公房交给沙面街道房管科进行属地管理。荔湾区负责新闻宣传的彭淑芳证实道:“沙面街道房管科负责沙面公房的管理。”
从市国土房管局的网站上可以看到,沙面大街1号前座——现西餐厅所在楼,属于荔湾区直管公房,编号为420200062。
“沙面街道负责其出租,但对文物建筑进行装修要首先征得文物部门的同意,首先报市文化局审核,再报省文化局批准,A类建筑还要上报国家文物总局”。沙面街道和文物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同样的程序。但记者在沙面走访中发现,一些商户并不知道对文物建筑进行装修要向文物部门申报。
“我们会和他们说装修要报相关部门,他们需要办时就来向我们咨询。”沙面街道工作人员介绍说,但关于报修的规定并没有出现在沙面街道房管科与商户所签订的合同中。沙面一位居民曾将自己的合同与一位商户的合同对比,他说商户的合同上关于文物保护的说明也不明确,“我一字一句比照,除了名字和租金不一样,商户的合同和我们居民的租赁合同条款全都一样”。
记者从一位住户的合同上看到,这份《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合同》由广州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刷,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第三条写着:“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必须经甲方(广州市荔湾区沙面街道办事处房地产管理科)书面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租金,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合同中没有关于文物建筑A、B类的保护区分,也没有具体的装修规格说明。
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专家孔柱新对此提出了异议,他认为沙面街道要清晰地向承租人说明文物的保护类型,告知他们改造、装修要申报哪些部门,这样对文物的保护才能自下而上,“不能一说就是有关部门,相关部门,搞得一直模模糊糊的”。
空置保护建筑为何又住人?
16栋公房迁走居民保护文物
没有文物主管部门的许可批文,沙面大街1号却被装修成餐厅并已开业。
沙面五街有政府明令置换后统一摸查、制定保护方案的指示,却有“新住户”偷偷入住,是谁打开了置换房的“门”?
2007年7月,荔湾区政府正式启动沙面16栋直管公房的置换工作,目的是“提高沙面地区环境质量,实现对文物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此次置换涉及413户,“置换工作预计到2008年8月结束”,但直到今年8月中旬,“还有一半的住户没有搬走”。
“沙面16栋公房的居民全部清空后,就不再出租给散户居住,要等市政府统一规划”,沙面街道房管科工作人员陈力沛对记者说。
沙面五街1号1907年建,曾为赫德爵士楼,为B类保护文物,2007年6月,它被列入沙面直管公房置换安置的16栋房之一,楼内住户需全部迁出,在一份编号为穗国房函(2007)878号的文件附件中,可以看见“沙面五街1—3号”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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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年来,房子的外立面几变颜色,但里面从来没有进行过装修,古旧的木梯踩上去尘土飞扬,这栋二层小楼住着二十几家住户,一楼的住户已经搬去安置房平安大厦,但二楼的人家因为不满置换条件,只搬走两户。
今年7月初,沙面五街1号二楼的住户突然发现,楼下空着的101室搬来了新住户。“现在我们上下楼每天都能看见窗户开着,那里有人住”。
7月28日,原住在五街1号的陈先生回来探街坊,他是通过置换搬出的老住户之一,他也发现101室住了新租户,“晚上九点多,看见一个男人开门进去,以前没有见过,从门口能看见里面厨房有做饭的家当”。
记者于7月22日、8月1日、12日三次来到沙面五街1号,看见101室紧靠五街1号的院门,窗子是绿色的。临街的窗子和院子里侧的窗户都开着。透过窗户,可以很清晰地看见靠窗挂着黄色的T恤、黑色的裤子,还有女性的内衣,床上铺着铺盖,房间里有说话的声音。第一次去时,101室的铁门把手上还插着一叠信件。
负责收水费的陈启光证实了“101室住着人”,在7月份用水单上,101室的用水量为30立方米,“这个用水量比较多,楼里其他家庭一个月的用水量为10立方米左右”。
不止101室,“206的住户是昨晚8点多才搬来的,那个屋原来是宿舍,现在还经常有人搬来搬去,也不是原来的住户。”7月22日,二楼的街坊介绍说。
五街1号楼内的街坊对此十分气愤,而对面4号楼内一位居民看着101室绿窗子的开合,暗暗下着不搬的决心,“街道急着让我们搬出去,却有新的搬进来,我怎么能相信这次置换是为了文物保护”?
沙面房管科的四种说法
7月22日,沙面房管科陈姓工作人员介绍说,在公房置换工作开始后,沙面房管科曾经对16栋公房进行过清查,“主要是看是否存在转租的问题,然后进行了彻底的清理”。对记者反映的沙面存在置换房内有新住户出现的情况,他否认说“绝对不可能”。
“在政府的规划出来之前,16栋肯定不会动。”负责16栋公房普查情况的广州大学汤国华教授认为。
8月8日,沙面房管科工作人员称沙面五街1号101室“不是转租,也不是我们租出去的,最大的可能是在外地工作的人,现在又回来,以前也有住户在外面工作大半年才回来的情况”。
但是,住在二楼的一位男住户否定了这种假设:“以前这个屋子是做美容和医疗保健品生意的,房间很大,一般人租不起的,我们几个月前看见那户搬走的。”
记者就此询问沙面房管所,8月13日中午,沙面房管科工作人员称查了资料,“这户现空置,无使用”。
8月13日下午,沙面房管科回复说:“那里确实有人住。”但他称“已经叫他(租户)立刻搬走了,是原租户瞒着我们,最近才出租的,时间不是很长”。但他拒绝说出原始租户的姓名以及租金等细节。
沙面房管科自称在公房置换工作开始后,曾做过大规模的清理工作。对此,他的解释是“有时转租很难说清原因,房屋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8月13日下午,沙面房管科说“让他们(租户)立刻消失”。13日晚,二楼的住户听见了乒乒乓乓搬东西的声音,第二天一早,发现楼下的101室已经人去楼空。
8月17日,沙面街道工作人员再次告诉记者,“沙面的一个商户在消防检查中不合格,我们要求他退出沙面,商户老板无处安置员工,找到五街1号的租户,不知是租还是借了房子给员工住,住的时间很短,一周左右。”同样拒绝说出商户姓名、租户姓名等确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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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vonne_gz 于 2008-8-29 20:2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