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的生日,本该是一个多么开心的日子,然而我却无法开心起来。男朋友不远千里从新疆赶来为我祝福,在下个月我希望能做他的新娘,可是无良的老板却破坏了这美好的一切。
[ 转自广州论坛 http://www.kugz.net ]
我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的诗蔓美容院上班,老板是一个姓韩的女的(手机13902388046)。我们每月平均要上二百五十个小时以上,拿到只有底薪七百元,其他的都要靠提成,大部分员工都没有社保,老板随意炒人,不但没有补偿,甚至连工资都拿不到,所谓的劳动法在这里只是一纸空文。
因为考虑到要到新疆和相识两年多的男朋友结婚,上个月28日我向她递交了辞职信,因为我是公司的骨干(也就是为老板搏命赚钱,瘦得只剩下干骨那一种),所以老板不肯放我走,我再三向她解释她都不同意。11月9日,男朋友从新疆过来后,我向公司请了十天假陪他到处走走,公司当时也批了假(但假条只有一份在公司)。
[ 转自广州论坛 http://www.kugz.net ]
11月15日公司出工资,财务说老板不让发我的,我打电话给姓韩的,她说怕我出了工资就不回来了,所以要我再回公司上一个月的班才肯出10月的工资给我,这是什么霸王理论,和她如何讲(确切的说是求她)也不肯给。直到18号还没要到,没办法我只好投诉到当地的劳动管理所,劳动管理所的人说这不叫拖欠工资他们管不到,要拖欠一个月以上才叫拖欠工资(就像某地派出所让被强奸的女孩把孩子生下来才能定罪一样莫名其妙),叫我继续回去上班。
无奈之下,我只好硬着头皮回公司,谁知已经捅了马蜂窝,姓韩的大发雷霆,让我马上办手续离开公司,却只肯给我发底薪,我三四千元的提成全部被她扣着不发 ,还反口说我前几天是没请假,属旷工,并称只要旷工三四天,整个月的工资都不该发的。再去劳动管理所,答复是你可以申请仲裁,但是也只是能要回底薪,因为合同上只订明了底薪是700元,关于提成的方法在合同上没有说明,此外,你的仲裁可能要等到明年中才能审理,因为现劳动争议太多了(言下之意就是你认了吧)。
这就是所谓的法治社会,我无语!难道我真的只能认了吗?